天文與氣象
地球自轉一圈為一日,繞著太陽公轉一圈為一年。
我們古代傳統的曆法,是根據月亮繞地球公轉計算的,
所以我們會説初一無月光,十五月正圓。
不過這豈不是忽略了陽光和春夏秋冬?
為了讓農民可以依著氣候和季節,進行每年的耕種與收成,
古人就根據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跡,
劃分四季和二十四節氣,
合取太陽和月亮的變化特徵成為「農曆」。
一年劃分4個等份,是四季;
一年劃分24個等份,是二十四節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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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現在一般在使用的都是「陽曆」,只在傳統的節假日,才會想起「陰曆」。
「陽曆」和「陰曆」分別根據太陽和月亮的周期變化來制定。「陽曆」是以地球圍繞太陽公轉一周為一年,一個太陽年約365日;「陰曆」以月亮圍繞地球公轉一周為一月,12個月為一年。
二十四節氣是根據地球圍繞太陽公轉的軌道而定,將軌道劃成24個等分,每15度位置為一個節氣,6個節氣為一季,可以準確反映每年春夏秋冬的氣候變化規律。
西漢時期,「太初曆」的出現(公元前104年,距今超過2100年)就規定了一個太陽年為一年(約365天),「朔望月」為一個月,並且把二十四節氣加入曆法,正式將「陽曆」和「陰曆」結合起來,成為「農曆」。這個陰陽合曆紀年法,把季節變化的特性,與生活連繫得更緊密,春耕秋收可以有條不紊地規劃,充分體現曆法當中的實用性和温度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