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字,有什麼難?
語言是人與人交流的工具。口頭的是講話,書面的就是文字了。
口頭語言有口頭語言的好,例如有高低聲,又可以借助手勢和面部表情,可是局限卻又非常明顯。五十米以外還聽得清楚嗎?説過了,聽到了,又能記得多久?你記得的,為什麼跟他記得的會有不同?
為了記得,人們用了很多方法,例如打繩結,又或在木板、竹片等物件上刻記號。事,是記了下來,但只有大小、數量,難有內容,遠不如圖畫記事。
由圖畫到圖畫文字
把看見的畫下來,用圖畫記事,於是記的事有了形象,甚至可能有了內容。
文字的確起源於圖畫,但圖畫卻遠遠不等於文字。不用多作學術理論解釋,只要想想圖畫記錄會產生什麼問題就可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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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圖畫追求逼真,大家同畫一隻牛,畫法不一樣,畫畫的天分也不一樣,單是猜度所畫的是什麼動物已花上不少工夫;
- 要確定當中的意義很難。畫了一隻牛,意思是「見到有野牛」、「想要一隻牛」還是「剛買了一隻牛」?
- 圖畫要記事更難。「他送我一本書」、「他搶了我一本書」和「他偷了我一本書」,要怎樣畫得明白?
能透過畫圖,把實物的外形輪廓勾畫出來,使人一看就知道表示什麼,這種由圖畫變成圖畫文字的,我們叫「象形字」,例如「日、月、山、水、人、木、門、刀、鳥、魚、馬」。當然,單靠畫圖而能成為圖畫文字的其實不多,只有三百多個,加上經過長期變化,很多都變得不那麼「象形」了。
由象形到象形以外
要擴大規模,足夠表達更為複雜的意思,唯有在這些「象形字」上進行加工發展了。
可以在「象形字」上加上符號,又或索性創造抽象符號。例如在「刀」字上加上一點成為「刃」,指出刀的鋒利位置;在「木」字下面加一橫成為「本」,指出樹的根部,所以我們才會常説「根本」;又或者在「木」字上面加一橫變成「末」,指出遠離樹幹在樹頂的枝梢,所以才有我們説的「本末倒置」和「捨本逐末」。這就是「指事字」。
但是,始終還有些不是附在物體上的,例如抽象的「一、二、三」和「上、下、中」,如何畫出來?「上」、「下」不是物體,所以唯有用一道橫線為界,把一點或一橫放在橫線上表示「上」*,在下表示「下」*,然後才會發展出現在的「上」、「下」二字。「中」字也一樣,畫不到,唯有用一枝棍子從圓圈中穿過,表示「中間」的「中」。這也是「指事字」。
不過真正抽象的,例如休息的「休」、忍耐的「忍」,可能連指事也指不出來,所以「指事字」比「象形字」還少,只能有一百多個。
為了補救「象形字」和「指事字」的局限,於是有了「會意字」。「會意字」是由兩個或以上的形體組合而成,組合的方式多種多樣,不但可表示出許多抽象的事物,更可在組合構成之中反映古人的某些概念和想法。
例如「家」,上面的「宀」是屋子,下面的「豕」是豬,就可以推斷出以前人們家中大都養豬。又例如「看」,把手放在眼睛(目)上面望向遠方,意思非常明顯。「明」的光亮是「日」加「月」,「男」就是在「田」中出「力」的;兩個「木」是「林」,三個「木」是「森」,可想而知「森」比「林」的樹木更多更密。
「會意字」突破了「象形字」和「指事字」的某些局限,可是它本身的局限性也很大。問題之一是意義含糊,例如「休」,「人」在樹旁不一定是休息,也可以在種植在工作。「莫」*是「暮」的本字,中間是太陽(日),周圍是草,表示太陽西下,落在草木之中,天色已晚;但「日」在草叢之間,為什麼不可以理解為日出呢?另一個問題是一些代詞例如「我」,又或者如副詞的「很」,有「非常」和「十分」的意思,怎樣可以「會意」出來?
其實早在「象形」、「指事」和「會意」之前,人們其中一種溝通方法就是聲音語言,所以自然就會從聲音入手,加上有意義的歸類,上下或左右結合起來,創造出「形聲字」。例如代表動作的「手」,加上「莫」、「包」、「夫」的聲音成為「摸」、「抱」、「扶」。
「形聲字」的發展有兩大優點,一是文字中有了讀音成分,二是造字的方法簡單。用「方」作為聲音,配上不同的形,可以是「訪」、「防」、「芳」、「房」、「放」;用「木」作為形旁,配上不同聲音,可以是「槍」、「機」、「楓」、「架」、「松」。
由於人類社會不斷發展,語言的內容越來越豐富,需要增加大量新字,「象形字」、「指事字」、「會意字」的局限,剛好讓「形聲字」應運而生,獨佔中文字九成以上,成為主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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